收的钱花哪了 治污成本升效果不显?市民不满意
12月11日,我市将召开完善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污水处理费”再次成为民生价格中的关注热点。
市民朱慧芳南城科技路一家洗车店的老板,在此次污水处理费分类中被列为特殊行业用户,收费标准有可能比现行标准提高0.5元/吨。对于即将面临的涨幅,朱慧芳感受到经营成本增加带来的压力。
据了解,广东省污水处理费自1999年起开始征收,而我市则从2002年正式开征,期间,处理费经过三次调整,从最初的居民0.15元/吨调整到现行的0.75元/吨,其他用水也从0.25元/吨、0.3元/吨上涨到了0.88元/吨。
“污水处理费每次调整,都有哪些调价理由?此次污水处理费价格改革中,东莞首创联动机制和价格约束机制,将污水处理征收标准与污水处理率和污水治理效果挂钩,又是出于什么考虑?”和不少市民一样,朱慧芳对这些内容并不清楚。
11月30日,市物价局接受本报专访,详细解答了污水处理费价格改革的每一次变化。
2002年
我市首次开征污水处理费 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15元/吨
我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要追溯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那时我国开始启动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缴机制。
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原建设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从1999年11月1日起,凡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城市(含设市城市、县和建制镇),对规划区内排放污水、废水的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控制在每吨0.15元-0.30元之间。污水处理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002年,我市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脚步开始加快。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等规定,我市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工作提上议程。
“我市根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从2002年6月1日起正式开征污水处理费。”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黄鹤权介绍,“并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和我市用户情况,将收费分为三类,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每吨0.15元,工业、商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用水等0.25元,特殊行业用水(包括沐足、发廊、桑拿、洗车用水等)0.3元,当时一些高污染的造纸等行业并没有纳入特殊行业用水。”
●解说 “由于与用水有关联,为了提高征收率,污水处理费一直委托自来水公司随水费征收。”黄鹤权说,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并没有在全市铺开,“因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不多,所以征收范围仅仅局限于市中心规划区和各镇区规划区。”
2004年
居民污水处理费分两步涨到0.7元/吨 特殊行业被合并为“其它”
经召开听证会和市政府同意,我市污水处理费从2004年起首次调整,并出台了分两步调整的方案。
从2004年4月1日,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从原来的0.15元/吨上涨到了0.5元,上涨了0.35元/吨。而工商业经营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和特殊行业的污水处理费被合并为“其它”一项,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每吨0.25元、0.3元统一提升到0.6元。
第二步从2006年1月1日起调整,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5元提高到0.7元,上涨幅度为0.2元。其他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6元调整为0.8元,上涨幅度也为0.2元。我市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有了大幅上涨。
●解说 为什么幅度提高这么大?对此,黄鹤权介绍说,之前执行的是省1999年公布的标准,收费水平较低;另外,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污水、废水排放越来越严重,我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和处理成本也不断增加,有需要通过价格杠杆促进减排和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化发展。因此,根据当时国家和省要求的“补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市物价局分步提高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而对于原来细化的三分类又对其中工商业和特殊用户两类合并,黄鹤权解释,是因为在之前三分类的执行过程中,特殊行业的经营户并不是很多,单单将其单独计算,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在2004年重新调整时进行了分类简化,符合当时的需要。
2009年
开听证会征求意见 代表愿意多掏钱治污水
2009年的调整,除污水处理费的收支出现缺口外,还有原因是我市原收费标准偏低,未能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同年10月12日,市物价局召开了污水处理费听证会,两套方案征集大家的意见。一套方案是,居民污水处理费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0.05分钱,其他用户提高0.08分钱。另外一套方案是,居民污水处理费维持不变,而其他用户则提高0.09分钱。
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听证会上的代表们怀念起东莞曾经可以游泳、洗衣的河涌,纷纷愿意多掏钱来治理污水,还东莞“清水蓝天”。其中一位听证会代表就表示,“近30年来,东莞经济快速发展,但是我们也付出了很大的环保代价。所以现在可以说改善东莞环境是每一个生活在东莞的人共同愿望。”
在大家对治污效果的期待下,我市从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生活居民污水处理费0.75元/吨,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为0.88元/吨。
●解说 根据2009年物价部门对我市污水处理费的调研情况显示,截止到2009年10月,我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30家。但是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却不能补偿污水处理的营运费用。
据市财政部门统计,我市2008年实际征收污水处理费约10亿元。由于用水量减少,2009年上半年征收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0.5%。按2009年内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计算,每年需支付营运费用约11.75亿元(含污水一级处理费用)。而且如果再算上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每年营运费用超过14亿元,而当时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还不足以补偿污水处理的营运费用,污水处理费的收支已出现缺口。另外,2009年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广东省东莞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在今年第三季度按省规定的最低标准(即不低于0.80元/吨)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2009年年底前力争达到合理盈利水平”。由于当时我市平均水平未能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市物价局进行了调整。
2013年
污水处理成本上升 治污效果却不明显
在2013年最后一个月,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听证会排上日期,将在12月11日召开。污水处理费两套方案,各类用户的收费标准都有提高,居民最高调整幅度为0.15元/吨。
治污效果不明显 群众意见较大
对于此次调价,今年上半年市物价局专门针对污水处理费的现状进行了调研。
“首先是,污水处理建设资金筹集压力大。”黄鹤权说,我市已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预计未来5年还需投入100多亿元进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截污次支管网等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资金投入大、回收期长,资金筹集压力较大。“由于资金问题,目前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滞后,使得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治污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其次污水处理成本上升。”物价局根据调研了解到,由于原材料价格、资金投入等因素,我市污水处理成本上升。推动标准上升主要有三个方面,“BOT项目处理价格随物价指数、水电价格等上调。其次是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项目增加成本。三是污泥无害化处理成本增加。此外,管网建设增加维修维护等费用。”黄鹤权说,这些因素都让污水处理费面临提高标准的压力。
而物价局调研过程中也注意到,由于目前治污效果不明显,群众意见较大。“污水处理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成本上升了,要大家多掏钱,但是治污效果却没有让人看见,现在估计没有人像2009年那样自愿多掏钱。”住在南城精英世家的冯峰说。
“其实单单从近几年的治污数据来看,污水处理厂对主要污染物的减排还是具有一定的成效。由于治污是一个复杂系统的过程,各个方面都会影响到水环境,比如大气污染也会通过雨水影响到水质量、养殖业也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以及上游水源污染,对水环境同样会造成影响。”黄鹤权解释,为什么污水处理厂经过治理后,河涌水质依然没有显著改善。
首创联动机制、价格约束机制 与治污成效挂钩
“在以往的污水处理费价格改革中,这一次感受是最深刻的。”黄鹤权说,因为这次的污水处理费价格改革出现了新的动向,两套方案都建立价格约束机制,与治污成效挂钩,比如没有100%达到水主要污染物消减量完成率,将降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而方案一,还同时与污水处理率联动,体现了污水处理费用的实际需要。污水处理量增多,则下一年就会根据上一年污水处理率来提高收费标准。若污水处理费减少,污水收费也随之调低。
“价格约束机制是为了促进污水处理厂提高处理工艺,促进减排任务的落实。”黄鹤权说,市物价局是立足于物价部门职能范围内,利用价格约束机制落实调价后的治污工作。
“而方案一,与污水处理率联动,一是为了满足污水处理正常支出的需要,二是促进了污水处理率的提高。”黄鹤权说。“这两种机制,据我了解,其他城市还没有建立。”黄鹤权说,但是否会被社会接受,物价部门也正在征求意见。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只用价格来推动污水治理成效并不好,污水处理没有达标应该追究企业的责任,而不是简单以多交钱和少交钱来解决。“为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市政府已出台了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各个部门都应按市政府要求开展工作,并承担应有的责任。结合物价部门职能,我们希望通过价格措施来促进治污效果的提高。”黄鹤权说。
那么联动机制或价格约束机制,具体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主要是建立联动和价格约束机制后,调整会比原频繁,增加了行政部门和代收单位的工作量。”黄鹤权说,目前方案在征求意见,具体怎么操作,两种机制的启动条件等都可以探讨。
特殊行业用水高收费 但也不宜涨太高
黄鹤权介绍,在过去污水处理费执行过程中,在污水处理费的分类上还是需要细化。“一些高污染的行业没有实行差别收费,这不利于行业的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黄鹤权说。
因此在新的方案中,曾经与工商业污水处理费合并的特殊行业用户又被单独列出来,形成一类收费。收费标准也比之前有大幅提高,从现行的0.88元上涨到1.26元或1.38元/吨,上涨幅度最高达到0.5元。
不少听证会代表认为,特殊行业用户由于有盈利,可以适当再提高特殊行业的污水处理费。“其实分开实行差别收费后,制定的标准与周边城市相比,不算高,但是与东莞现行的收费标准0.88元相比,则要高很多。而且,听证方案中扩大了特种行业的范围,影响面更广。”黄鹤权说,特殊行业实行高收费,但制定标准也要进行综合考虑,不宜一下涨太多。
声音
调价应考虑 行业的经营环境
11月29日下午5点,南城科技路洗车店老板朱慧芳拎着满塑料袋的蔬菜走进自家的洗车店,准备晚上的晚餐,店内的员工也在一旁歇着。“没有车洗,生意差。”朱慧芳坐下来和记者闲聊。
朱慧芳告诉记者,她是从2007年底开始开洗车店,那时还是执行其他用户的污水处理标准,价格为0.8元/吨。后来2009年又涨了一次,每吨污水处理费涨了0.08分。“那时人工、房租什么的都很便宜,还是能承担0.88元/吨污水处理费。”朱慧芳说。
“现在虽然车辆多了,但是车主也精打细算,洗车频次并不高,再加上洗车店数量多,我这生意越来越差,但是每个月缴纳的费用一样都少不了。”朱慧芳11月28日才刚刚缴纳水电费,她拿出发票,上面显示水费102吨。“水费加上随水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单价就是2.98元,总共缴纳了300多元钱。”朱慧芳说,按102吨的用水量,污水处理费若涨到1.38元的最高幅度,每个月污水处理费就要交到127元。“比之前80元的污水处理费,增加了46元。”朱慧芳说。
“现在随着物价上涨,人工成本上涨,洗车费也从2007年的15元涨到了现在的30元。”朱慧芳说,虽然污水处理费最终要上涨,但这项成本的增加不会转嫁到洗车费上。“主要是因为洗车行业竞争激烈,你看这两年,我这家店周边已经新开了三家洗车店,再涨价的话估计更没生意了。”朱慧芳说。
“希望政府调价时,可以考虑现在我们这些特殊行业的经营环境。”朱慧芳说,价格太高对行业的发展不利。
数读
目前,全市已有37家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8.5万吨,年削减COD超过10.16万吨,污水处理率达85.2%
37家污水处理厂中,包括1家市属国营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市区的污水;2家镇属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塘厦白泥湖厂和凤岗虾公潭污水处理厂;此外还有34家通过B0T方式建立的特许经营项目。
根据去年的官方统计,全市用水总量为20.44亿立方米(含微咸水)。
一滴水的三段身世
我是一滴珍贵的水。不过,我估计很多人都不清楚,我是怎么从东江出来,再到大家的家里,最后再到污水处理厂“洗白”的过程吧。
从东江抽取原水
取水自东江南支流。在第六水厂400米外的地方,就是东江。通过两条取水箱涵,用取水泵把东江水引入第六水厂。
去除杂质和污染物
原水进入水厂后,来到格栅间。在这里,像树枝类、塑料袋等较大块的杂质被直接截留。若原水受到污染,水厂技术人员会投加粉末活性炭,吸附去除污染物,降低污染物对水质的影响。
用臭氧去除异味
经过取水泵房的提升,原水进入预臭氧接触池。臭氧具有很强的氧化性,它在预臭氧接触池中对水中的杂质进行氧化作用,抑制水藻的生长和减轻水中的异味。
投放药品沉淀颗粒物
经过氧化后的水进入配水井,这时会投加高效的混凝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在网格絮凝池中水解形成较小的胶体颗粒。这些小颗粒与水充分混合,吸附水的杂质后形成较大的胶体颗粒。水进入到平流沉淀池中,颗粒会逐渐下沉,达到泥水分离的目的。
深度处理工艺储存待用
经过沉淀后的水进入V形滤池,再除在平流沉淀池中不可沉淀的小杂质。过滤后的水通过水泵的提升,进到第六水厂的深度处理综合工艺。经处理和调节水质PH值至微碱性后,储存在清水池,供使用。
经市政供水管网到小区再分水到户
目前,东莞日均供水总量达450万吨。
用水户产生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无法准确衡量实际排污量,只能用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即实际用水量的90%来计算排污量。推算出,东莞每日的排污量为405万吨。
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污水有两个去向
其一,污水截污管网覆盖区域,污水进入截污管网;其二,污水截污管网未覆盖到的区域,污水直排入河道
污水从截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首先,污水经格栅、沉砂两个程序后,进入初沉池去除污水中较小悬浮物。厌氧池里污水表面能看到大块大块的泡沫。污水进氧化池经曝气氧化后,大量氮磷被去除。从氧化池出来,污水将在二次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使混合污水澄清、浓缩并回流活性污泥。污水进消毒池进一步杀菌除臭。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直接排放到水道,顺流入海。
市民最关心:收的钱花哪了 治污效果怎么样
下周,东莞就要召开污水处理费听证会。这可是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
市物价局公布的两套方案中,均以“涨”字当头。与现行标准相比,各类用户的征收标准都有上调。方案一,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上涨0.09元/吨,工商业用户和行政事业用户上涨0.21元/吨,特种行业上涨0.38元/吨;方案二,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上涨0.15元/吨,工商业用户和行政事业用户上涨0.31元/吨,特种行业上涨0.5元/吨。
你对污水处理费上涨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日前,本报发放了65份调查问卷。
面对两套“涨”方案,超六成受访者选择支持涨价金额较少的方案一。38.46%的受访者关注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87.69%的受访者更关注治污效果。
64.62%的受访者选择方案一
65位受访者中,有64.62%的受访者选择方案一,只有7.69%的受访者选择了方案二。
莫小姐在东莞某事业单位上班,家住在中堂。莫小姐表示,自己是居民用户,两个方案都是一个“涨”字,根本没有“不变”或者“降价”的方案。“这本来就是个单选题:涨价。两个方案硬要选,无奈之下,肯定选择涨幅较小的那个方案。”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与莫小姐抱着同样态度的市民不在少数。
家住东城的苏叶青毫不客气地指出,给出的两套方案都是涨,很明显看出官方态度,涨价不可逆。“虽然知道是这样,但我依然选择表达我的态度,两套方案都不好。”在最中意哪套方案的选择中,27.69%的受访者表示,两套方案都不好。
在方案一中,受访者认为哪类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涨幅不合理呢?49.23%的受访者认为,居民用户的价格涨幅不合理。而认为各类用户收费标准制定都不合理不能接受的,以及认为各类用户收费标准制定都合理可以接受,均为21.54%。
“方案一的污水处理费每吨涨9分钱,不算多。我家五口人,一个月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大概100元左右,每个月就多了不到10元,也还是可以接受。”市民邓小姐说,方案二价格涨得太明显,心理上不能接受。
四成受访者赞成“价格约束机制”
两套方案中,物价部门首次尝试采取“价格约束机制”,也就是污水处理费会根据我市设定的治污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调查中,有40%的受访者认为“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设定的治污减排指标要与污水处理费使用范围有关。
不过,也有27.69%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治污减排效果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还有13.85%的受访者认为“无所谓”。
“政府衡量治污减排效果的依据是什么?是污水处理率和检测指标,这些都是数字游戏。官方公布的数据,缺乏第三方权威机构监管,可信度有限。”来自莞城的苏女士说,看看水乡地区的内河涌,如果按治污成效收费,估计要倒扣了。
市民关注
动态调整机制 半数市民说“可以”
“你对方案一中,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随收费水量处理率相应调整的看法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有49.23%的受访者认为“可以,但机制要综合考虑成本、处理率、启动条件、调整周期等各方面因素”,23.08%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影响因素不只是污水处理比例”,还有12.31%的受访者认为“很好,能真实反映支付需要和用户合理承担水平”,剩下的15.38%的受访者则认为“无所谓”。
消费者坦言 居民用户涨幅不合理
在调查问卷中,超6成的受访者选择方案一。为了更准确摸清受访者的想法,我们设置了针对两个方案的用户污水处理费涨幅调查。
对方案一的民调中,49.23%的受访者认为“居民用户的价格涨幅不合理”,21.54%的受访者认为“各类用户收费标准制定都不合理,不能接受”。对方案二的民调中,58.46%的受访者认为“居民用户的价格涨幅不合理”,21.54%的受访者认为“各类用户收费标准制定都不合理,不能接受”。
得知调查结果,中意方案一的市民潘小姐表示在意料之中。她说,大家觉得居民用户价格涨幅不合理的都在半数左右了,这已经很直接反映了民意。
相比价格上涨 市民更关注治污效果
“对污水处理费上涨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市民都非常关注价格的上涨幅度,污水处理费的使用情况和污水处理资金的投入是否有效等。值得留意的是,相比价格,市民更关注收费后是否有成效。
其中,87.69%的受访者关注“污水处理资金的不断投入是否真正达到了治污效果”,其次有47.69%的受访者关注“污水处理费的上涨幅度”。有38.46%的受访者关注“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
“污水处理费一直都有收取,请说明收费方案调整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经济发展,企业偷排导致污水处理压力大,就不应该上升居民污水处理费价格,反之亦然。同时,请政府公开这笔资金历年来的使用情况。”受访者小娴说。
另一位受访者叶女士就建议,“小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保证达标排放是不是不用收污水处理费了?政府也可以鼓励开发商自建节水、治污工程,更能保证效果,受到我们普通市民监督,这样更有效果。”在叶女士看来,如果政府鼓励开发商节水、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可以节省大量的政府投资,没必要建那么多污水处理厂。
此外,在对目前污水治理效果的评价中,52.31%的受访者认为“有改善,但仍需提升污水处理效果”,33.85%的受访者认为“没有效果,污染越来越严重”,剩下的13.85%的受访者选择了“不清楚”。而选择“治污效果很好”的受访者,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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